节假日期间是酒类、饮料商品的销售旺季,一些不法商家受到利益驱使,在商品上标注“、”“、”等字样,吸引眼球,抬高价格,非法促销。文登区市场监管、泽头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新的《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商家严禁在广告宣传、商品包装上使用“、”“、”等类似宣传标语。
为依法严厉惩治、遏制此类违法行为,树立正确广告宣传导向,使滥用“、”“、”等类似内容的违法宣传标语得到有效治理,近日,区市场监管、泽头所共出动40车次、20人次,对辖区内35家经销商经营的酒类、食用油、乳制品、饮料等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维护了广告市场秩序。
区市场监管、泽头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含有“、”“、”标识的违法商品,如发现类似商品,可以向各地市场监管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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