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宣传活动在亭湖区新兴镇举行,副市长吴晓丹出席。
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基本形成了以还田肥料化利用为主,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利用为辅的秸秆多元化利用格、。《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地方、法规,也是我市第三部地方、法规,分为总则、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秸秆、激励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五条,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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