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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不合格食品 易初莲花等多家单位被处罚
2017-09-15      来源:www.zgcp315.com      编辑:315防伪      访问量:
  西安市食药监、日前公布了对部分不合格食品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涉及的陕西宏展油脂有限公司、西安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唐延路店、陕西神厨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省食药监、公告,陕西宏展油脂有限公司分装销售的5L/桶龙富源菜籽油,酸值(KOH)项目不合格。经查,该公司2017年3月18日共生产“龙富源”菜籽油(规格:5L/桶)30桶,销售了3桶用于抽检,其余的27桶已于2017年4月份发给员工当福利。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依法给予处罚,不合格食品出现的原因在于操作人员疏忽,误将三级菜籽油的标签贴于四级菜籽油的食品上。

  西安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唐延路店销售的标称陕西神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50g/盒神厨黄焖鸡,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经查,该企业2017年1月13日共生产黄焖鸡200碗,召回51碗,已销毁,给予行政处罚。此次不合格原因为产品运输过程中搬运方式不当,产品受外力冲击漏气所致。经、西安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唐延路店,该批次产品进购数量为90盒,销售50盒,退货40盒(未销售),依法对超市给予行政处罚。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专柜台账管理制度履行不严格,在采购过程中对联营产品台账的管理不严谨,要求立即整改,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

  西安市莲湖区新枝陕北特产店销售的标称甘泉刺榆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370mL刺榆甘泉黄酒(8%V/V),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53g/K歌,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18g/K歌,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75.4mg/K歌,标准规定均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甘泉黄酒(8%V/V)(2016年7月6日生产)48瓶,已销售32瓶,剩余16瓶。由于该店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对该店免于处罚,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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